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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卡住 越南台商遇難題

中央社/ 2013.06.28 00:00
(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28日專電)越南1988年改革開放,台商「美之城渡假世界」獲得首件外商投資執照,但因法規不週全,這家台商過去22年未曾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目前經營期限僅剩2年多,盼越方予以延長。

位在越南南部渡假勝地巴地頭頓的「美之城渡假世界」,是台商與越商頭頓國際旅遊服務公司在1991年初申請合資,在巴地頭頓省成立聯營公司,當時的國家投資合作委員會(現已改制為計劃投資部)在同年4月間核發投資執照。

當時,這個外資案曾獲得法新社等國際媒體大幅報導,共同見證越南改革開放,迎接台商等外資入駐共產世界的歷史一幕。

美之城渡假世界負責人劉美德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公司在1991年獲投資執照時,屬重大投資案件,法定資金為6180萬美元,越方提供土地220公頃,作價為1545萬美元,占25%股權,台方出資4635萬美元,占75%股權,但董事會成員共7席中,越方卻占4席,台方僅占3席。明顯對出資較多的台商不利。

台方盼在2016年後,能延長經營期限,但越方合資者不同意,稱台方的資金未全數到位,未依約完成相關建設。

劉美德表示,資金未全數到位,除因受到國際金融風暴影響外,更應歸咎於越方未依土地法規,在22年期間將土地使用權證書過戶給公司,導致投資案及營造工程無法依原訂計畫執行,公司雖能使用越方提供的220公頃土地,卻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台方出資興建的各種地上固定資產因此無法向銀行抵押貸款,台方股東因缺乏保障,失去信心,不敢再投入更多資金。

所以她期盼越方合資者能拿出誠意,不要製造困擾,將土地使用權證書過戶給聯營公司,如此就能順利增資。

巴地頭頓距離胡志明市約車程3個小時,兩地往返也可搭乘快艇約1小時30分。頭頓是越南最具知名度的渡假勝地,發展的早,有長達2.5公里的沙灘和緊臨市區的高爾夫球場,各項基礎設施相當完備且適合旅遊。前往頭頓渡假是很多胡志明市人的夢想。

劉美德表示,過去25年,在法規不完善下,台商經營者一直堅持,而沒有退場,也沒有拿回一毛錢投資金,就是對越南這塊土地有著情感和夢想,期盼越南政府能在法令上配合,延長經營期限,使台商能安心和全心全力投資經營。

對於這一指標性投資案,中華民國駐越南代表黃志鵬表示,只要越南政府持續改善投資環境,給予協助,相信必能克服困難。

他說,「美之城渡假世界」已成為南越巴地頭頓省,甚至是全越南知名的渡假地點,提供民眾休閒服務,且賺錢均依法繳稅,充裕越南國庫,對經濟發展貢獻良多。

黃志鵬認為,越南政府若能在投資執照2年後到期時,給予延期50年,以經營公司豐富的經驗,將會對越南經濟作出更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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