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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不便險真不便?延誤12小時才理賠

卡優新聞網/林惠琴 2013.06.28 00:00

許多家長打算暑假帶著一家老小四處「七逃」,不過出外最怕碰上旅遊行程或班機延誤來掃興,因此通常會選擇加保旅遊不便險。然而,消基會調查發現,部分產險業者設有「特別不保」的排除條款,並且理賠認定的延誤時間大不相同,有些限制須達12小時以上,消費者投保時,最好要貨比三家。

日前消基會針對市面上13家產險公司,所提供的旅遊不便險進行調查發現,承保範圍類別可分成2種。第1種是旅遊不便險為承保範圍其中一類,包含國泰世紀產險、台壽保產險、臺灣產險、第一產險、旺旺友聯產險、明台產險、華南產險與新光產險。除了新光產險外,其餘業者宣稱細項不可個別承保。

至於第2種是旅遊不便險的細項直接列為承保範圍類別,消費者可依照自我需求分別承保,但要注意的是,部分限制必須承保或連帶承保,包含美商安達產險、美亞產險、蘇黎世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以及富邦產險。整體來說,各有利弊,前者一次全包,便利性較高;後者則是訴求客製化,彈性相對大。

同時消基會董事蘇錦霞表示,旅遊行程、班機延誤承保範圍闡明「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延遲」,認定標準相對寬鬆,並且未設「特別不保」事項的僅有華南產險、蘇黎世產險與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共3家。其他不是設有航空破產、員工罷工、調度出包或自身因素等不保範圍,就是延誤時間須達12小時。

在認定延誤時間方面,最短4小時,最長12小時。理賠金額可分成3種模式,定額以國泰世紀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4,500元最高,其餘則是4至12小時以上,理賠1,000元至3,000元;第一產險、旺旺友聯產險、明台產險與富邦產險採取實支實付方式;另有6家業者,每滿一定時數會再額外提供理賠金。

蘇錦霞提醒,一般來說,消費者無法短時間內瞭解不同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承保範圍與收取保費之間的關聯性,因此千萬不要未經比較就購買保單,尤其是機場臨櫃業務員通常不會提供完整的保單,而僅以簡略的文字、口頭說明,恐存有契約效力認定的爭議,萬一與保險契約不符,只怕會影響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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