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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行程廣告騙很大 確認履約保證不可少

卡優新聞網/魏妤庭 2013.06.28 00:00

晴朗的天氣正是出遊的好時節,讓旅行社業者的生意大好,不過也因此衍生不少消費糾紛。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民眾在規畫旅遊行程前,除了選擇合法的旅行社辦理外,出發前也應確認已投保的保險,以及查詢代辦的護照、簽證、機位、旅館等資訊,才能快樂出遊不掃興。

每年暑假是出國旅遊的高峰期,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去(101)年國人出國總人次突破1千萬,顯示海外觀光已成為民眾最喜愛的消費型態之一。但在準備開心出遊之餘,卻發現要看櫻花沒櫻花,業者廣告騙很大,或是旅行社因人數不足取消行程,害民眾整個假期泡湯,旅遊糾紛層出不窮。

根據消保處統計,去年各地方政府受理國外旅遊消費申訴案例共254件,其中,以旅遊品質不佳,或實際行程與廣告不符最多,共79件,占比高達3成1;其次為旅行社因故取消出團,或機票、簽證等問題耽誤行程共65件、占2成6,其他則為解約遭收過高違約金、行程無預警加價、旅客在行程中途受傷賠償等爭議。

消保處指出,若消費者發生實際行程與廣告有出入,且行程縮水的情況,可依照民法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而旅行社因未達最低人數欲取消出團,也應於預定出發前7日,通知消費者解約,否則就須負賠償責任。

另外,消費者在旅遊前想解約,則是以契約日迄出發日長短,決定所須負擔的違約金。也就是說,若民眾在出發前15日解約,就須賠償旅遊費用的30%違約金,但若業者未能舉證實際損害部分,超過規定賠償金額,就必須在扣除違約金後,退還剩餘費用。

消保處提醒,出國旅遊前,不僅應選擇具有合法執照的旅行社外,出發前還要確認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險,以及是否辦妥代辦的護照、前往國家的簽證、機位及旅館,領隊資格是否合格等資訊。倘若發生旅遊糾紛,則應保留契約書、收據、行程表等資料,向相關單位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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