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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12年國教 至少75%免試

自由時報/ 2013.06.2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湯佳玲/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賦予明年上路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法源。

在野促全面免學費 藍營封殺

不過,國教行動聯盟痛批新課綱、新教材、適性教學方法都還未準備好,十二年國教就倉促上路,將導致教學品質下降,弱化台灣的競爭力,全民已備嚐二十年前教改「廣設大學」的苦果,未來將再吞「馬英九教改」的苦果!

立院臨時會昨在台聯黨團退席抗議,親民黨團修正動議闖關未成,民進黨團協商到最後,爭議條文動用表決的情況下,十二年國教法源才出爐。

儘管在野三黨團一致要求馬英九總統兌現「全面免學費」承諾,並將全面免學費的條文訴諸表決,但被國民黨團強勢封殺。院會最後表決通過國民黨團版條文,明定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教育以「免試入學為主」,學生依其性向、興趣及能力「自願入學」,並「依一定條件採免學費方式辦理」。

各校免試名額 不得低於25%

至於「免試入學」條款,最後亦是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明定高中職採「多元入學」方式招生,且「以免試入學為主」,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

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明年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七十五%,逐年提升到二○一九年的八十五%以上;明年各校免試入學名額比率,不得低於核定招生總名額廿五%,得逐年檢討調整;私校非政府捐助設立、未接受政府獎勵或補助者,仍應提供不低於核定招生總名額十五%,做為免試入學名額。

至於各校國中直升高中比率,國立高中不得逾國中部應屆畢業生卅五%;私立學校明年直升名額不得高於招生總名額六十%,逐年調降至二○一九年不得高於五十%。

超額比序 由各地教育局訂定

法案規範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各校申請人數超過核定名額者,錄取方式由各地教育局會商各校訂定,報教育部備查;超額比序的原則、程序及相關事項的規定,明年應於本法施行後一個月內公告,以後各學年度應於一年前公告。

至於經費部分,則明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但不具我國籍、重讀及私校入學方式未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適用。學費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學生,所需經費由中央負擔,但排除本法施行前、依其他法規規定由地方政府負擔,或本法施行後因主管機關管轄變更移由地方政府負擔者。

專科學校法修正案規定,五年制招生以免試入學為主,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前三年學生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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