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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郭泓志專案 聯盟出面回應義大抗議

NOWnews/ 2013.06.27 00:00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由於郭泓志回台專案處理,導致義大犀牛隊強烈不滿抗議,並要求聯盟給合理解釋,中華職棒大聯盟也在27日給予回應。

以下為聯盟回應:

聯盟為了召開6月19日之臨時常務理事會議,早於6月13日聯繫各常務理事,並於14日確認時間、地點合宜,各常務理事均同意可以出席。

19日當日十二時卅分進行臨時常務理事會議,出席的有林蒼生、洪瑞河、黃鎮台及劉保佑(依姓氏筆劃為序)四位常務理事,楊森隆常務理事於19日上午以電話請假,由義大謝秉育執行長到場表示意見。(註)

19日臨時常務理事會議之進行,係由會長提出規章第八十八條之修訂案,各常務理事對該提案發表意見;劉常務理事對條文細節提出意見,洪、林兩位常務理事直接表達支持該修訂案,義大謝執行長表達意見;隨後黃會長進行補充說明,也取得劉常務理事對修正案的支持,在會議即將結束時,林常務理事因要事必須離席。沒有其他議案,會長宣布散會。

因出席的常務理事皆已表達同意,會長乃於會後逐一以電話再向各常務理事及謝執行長確定,並徵詢是否需另擇期開會,三位出席之常務理事皆回覆會議中既已明確表達支持,針對此案不需要再召開會議,而謝執行長則表示要回公司報告,並表達隔日下午才能回覆。

本聯盟法律顧問表示會議中出席的所有常務理事均已表達確定支持,黃會長於會後再以電話確認,程序上並無不妥。

雖然6月19日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的進行與結論一切合乎程序,但是因為義大球團的堅持,聯盟基於中職整體發展之所需,乃考慮尋求常務理事們的同意,再次召開一次臨時常務理事會。

聯盟此善意的回應並不表示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的程序有任何瑕疵,特此申明。

註:聯盟組織章程

『第三十二條,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召集之,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召集通知,會議之決議以常務理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三十三條,常務理事應出席常務理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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