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6月23日凌晨1時10分接到林園工業區通報,隨即派員前往稽查,並現場研判後進入信昌化工稽查,確認係該公司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2) 氧化反應器內溫度異常訊號導致溫度升至123.5℃,超過安全控制值(116℃),造成反應器安全釋壓(操作壓力5.6Kg/cm2)排放異丙苯及過氧異丙苯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經查異丙苯為環保署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又涉及民眾身體不適送醫,故當場開單告發,依空污法第31條加重裁罰45萬。
環保局陳金德局長也指示,請各相關單位針對該公司持續稽查,經過這兩天的密集稽查,又發現信昌化工的製程違反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辦法,且已有多次違規紀錄,故再依空污法24條開出30萬罰單;另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份,因該公司排放毒性化學物質,一小時內未報備,故另依毒管法第24條裁處100萬。共計裁處三張罰單,罰款至少175萬。
陳金德局長特別強調,環保局每天24小時都會派員分組輪班稽查,請各工廠事業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如有排放污染絕對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