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電子: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價格案,原公告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60%發行,更正為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80%發行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2.預計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 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80%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為限,暫訂為6,0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發行價格:得為無償發行配發給員工,或以不超過發行日前一日普通股收盤價格的80%發行。2.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無償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1)截至發行日止為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全職員工。 (2)得獲配之股數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分配之。(3)單一員工之獲配數量,不得超過當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之10%。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增加公司競爭力並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採每股0元無償發行, 暫以102年4月24日前三十日本公司每股平均收盤價16.19元預估, 費用化之金額約為新台幣97,140,000元, 分3年攤提。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3年平均分攤, 每年費用化金額平均約為新台幣32,380,000元, 每年對公司盈餘稀釋情形低於0.26元。 本公司預估未來幾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 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本公司得無償收回或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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