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產甲苯胺 陸課徵反傾銷稅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與歐盟間的貿易戰爭似有再起之象,大陸商務部今天宣布,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甲苯胺徵收36.9%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間自2013年6月28日起為期5年。

大陸商務部稱,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認為相關產品確有傾銷行為,實質損傷大陸甲苯胺產業。甲苯胺是一種用於染料、藥品和農藥中的化合物。

對此,朗盛德意志(Lanxess Deutschland)的甲苯胺將開徵19.6%的反傾銷稅,其他歐盟企業的稅率為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