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6/262.減資緣由:爰配合集團對未來整體資本設定規劃,暨提昇本公司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使集團資本能更有效運用。3.減資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4.消除股份:100,000,000股5.減資比率:16.67﹪6.減資後股本:5,000,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減資案,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二)茲因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元大證金百分之百股份,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元大證金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