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勞委會25日特別公布暑期工讀勞檢結果,結果顯示,有高達11%業者未給加班費,另外未備工讀出勤紀錄也有10%,勞委會提醒,若暑期工讀發現雇主為依規定給薪、給假,將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進行申訴。
根據勞委會公布的101年工讀生勞動專案檢查結果,有38家業者違法、違法項目高達58項,其中又以加班費未給為最大宗,佔總體11%。
勞委會提醒,依照目前勞基法規定,工時每天8小時,超過8小時後,第9、10個小時,應給三分之一加班費,第11、12小時則則給三分之二的加班費,但去年的勞檢發現,有某家業者,因少給工讀生306元的加班費,最後遭罰2萬元,因小失大。
由於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勞委會提醒事業單位在僱用工讀生時,必須要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工保險條例,提供工讀生合法的勞動條件與勞動環境,並且應該要在到職當天,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此外,勞委會在暑假期間也將啟動「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要是勞工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的情事,也可以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檢查機構,或者是勞委會0800-085151專線來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