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團體籲停工 縣府業者說明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25日電)浯江守護聯盟今天向監察院陳情,要求金門縣政府勒令金湖旅館停工,縣府表示沒有違失;業者則發布聲明強調依政府規定處辦。

浯江守護聯盟陳情指出,「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鄰近重要水源地太湖,希望監院依法要求開發案立即停工。監院2011年的「金門飲用水調查報告」明確指出,金門地區水源不足,除開發新水源,對既有水源也應善盡保護責任。

縣府財政處指出,縣府環保局民國89年5月公告劃定太湖等11處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太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劃定範圍為「現有最臨近該水域之環湖道路中心線以內地區及淹沒區」,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也不是特定水土保持區,因此無相關違失事項。

至於商務旅館將影響太湖水質,縣府財政處表示,縣府已嚴格要求開發單位未來的生活污水須妥善收集到污水下水道系統,且縣府環保局與自來水廠等單位也會定期或不定期檢測,以維持用水安全與環境清潔。

縣府財政處表示,縣自來水廠已著手辦理「太湖淨水場整建及功能提升工程」,預計民國103年9月完工,屆時供水能力可由目前的每天4500噸,提升到8000噸,並提供高級水。金湖海水淡化廠二期計畫已獲中央核定同意興建,自來水廠正辦理總顧問公開徵選作業,目標在105年中完工產水,屆時每天可增供海水淡化水3000噸。

商務旅館業者昇恆昌公司發出聲明指出,金湖商務旅館興建過程都按縣府BOT公告須知及縣府核准建築執照執行,依循合法程序興建,不但未影響環境,且不需經環境影響評估,也未違反水保法規定。

聲明表示,2年前已規劃廢水處理,採用環保標準,報請縣府環保局核准,一切程序都依法令規定,且由主管機關嚴格審查監督,確認施工期間及完工啟用後,都不會將污廢水排入小太湖,請金門當地居民放心。

聲明表示,金湖旅館主體建築距離小太湖約40公尺,已在旅館與小太湖中間劃設10公尺以上的隔綠帶,旅館污廢水排放將採取「分流設施」。污廢水經處理後,以污水下水道接管處理,由縣府環保單位定期檢測,部分達到回收標準的污廢水,則將使用在綠地噴灌及清洗道路。

施工採分區開挖方式整地,設置雨水截流溝將收集的流水經臨時沉砂池處理後放流;工程廢水先經沉砂設施,降低懸浮固體物濃度後才排放或循環使用;含油脂量高的廢水,則置放預設的收集桶中,委託合格代處理業處理;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則以移動式廁所,並定期抽取污水及污泥,保護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