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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科技: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萬國二,代碼:30542)行使債券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5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252.公司名稱: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6.因應措施:(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第十九條(一)規定,本轉換債於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 (民國101年12月28日) 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4年10月18日) 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102/5/6~102/6/17) 超過當時本轉換債轉換價格(8.9元)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11.57元)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 「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 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權人 (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 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本 轉換債面額加計1.0%收益率計算之利息補償金(自本轉換債發行日起,計 算至收回基準日止) 以匯款或支票贖回本轉換債。(二)茲訂定本轉換債收回相關事宜如下: (1)通知及受理本轉換債收回期間:102年7月6日至102年8月5日 (因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為配合集保公司作業,透過證券 商申請以截止日前一個營業日前即102年08月01日為最後申 請日) (2)本轉換債收回基準日:102年8月5日   (3)本轉換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2年8月6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2年7月5日 (5)本轉換債收回價款發放日期:102年8月12日(匯費(郵資)自 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三)本轉換債收回手續: 因本轉換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 帳戶印鑑,至原交易證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 /賣回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交 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 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至 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者,將依規定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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