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比利時打工求助遭拒? 外交部澄清:已有50人獲發簽證

NOWnews/ 2013.06.25 00:00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有民眾向媒體爆料,台灣與比利時雖簽署打工度假協定,但相關配套卻出現問題,當地商家甚至不清楚有這項政策,導致民眾赴當地找不工作。對此外交部24日表示,比利時度假打工自3月底實施以來,約有100人提出申請,目前已有超過50人獲核發簽證。

媒體報導,有台灣民眾赴比利時度假打工,當地商家卻不知有此協定,同時還要求出示居留證才可工作,但民眾抱怨,申請居留證又需有工作證明和固定住所,讓他根本無能為力。最後求助我外館,官員竟回應「不清楚,要再了解」,該民眾質疑,是否外交部忙著衝業績,後續配套與執行都出了問題。

外交部澄清,依據比國勞工法,雇主不可聘僱未取得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台比度假打工協定第3條第1項就規定,參與計畫的青年在抵達比利時8天內,必須向住宿地點所在地市政機關辦理註冊登記。

參與計畫的青年在比利時的相關市政機關完成登記程序後,將獲得比利時核發居留證,准許其短期停留,最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此外,度假打工的青年申請比國居留證並不需要工作證明,至固定住所則指向某一市政廳申請居留證,在取得居留證前不可轉換至其他區域居住。

外交部坦言,由於度假打工協定剛生效不久,可能有部分市政廳在處理此類案件的方式不一,但比利時外交部已允諾,會再與部份市政廳進行溝通。

對於民眾拖延或不予協助的指控,外交部強調,我駐處對於需要協助的國人,不論是度假打工的青年或是旅外需急難救助的國人,一向盡力積極。未來會蒐集各個案例,進洽比利時政府,讓我國民眾赴比利時度假打工能更加方便。

外交部最後提醒國人,度假打工主要是鼓勵我國青年赴比度假,而非以工作為主,因此參與的青年只能從事臨時性工作,且工作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有意願民眾在赴比前,可詳閱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及外交部網站關於台比度假打工的相關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