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律師的何俊仁說,早前他獲人權組織推薦成為史諾登在港的代表律師之一,後來史諾登透過他了解港府是否會引渡史諾登回美國等問題。
何俊仁表示,期間港府一直沒有回應。
他又說,曾有「中間人」通知史諾登在港的「照顧者」,表示史諾登可以安全離港。何俊仁估計這名「中間人」是北京官員。
何俊仁指出,史諾登原計劃於22日晚搭機離港,但由於未能確定「中間人」的身分,港府官員又表示「無話可說」,令史諾登拿不定主意,決定不到機場。
到23日,再有「中間人」傳達訊息,史諾登決定一試,成功於當天離開。
何俊仁聲稱,港府在處理此事上高度審慎,相信是因為它影響中美關係;在事件中,港府無話語權,無權作決定。
另據南華早報今天報導,早於兩週前,香港兩名專於處理人權案件的律師提葆(Robert Tibbo)和文浩正已是史諾登的法律代表。
這兩名律師與何俊仁為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