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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法七月開罰 九成業者剉等挨罰

自由時報/ 2013.06.2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黃邦平/新北報導〕溫泉法當初訂定的十年輔導緩衝期落日條款,即將在七月一日屆滿,立委日前提案的「再延長三年緩衝期」並未通過,地方政府屆時可對轄內未取得溫泉標章的溫泉旅宿開罰,不少業者準備調漲收費「等著罰」,想用增加的收入來彌補罰款,衝擊民眾泡湯休閒權益。

新北市政府秘書長陳伸賢表示,新北市約有一百多家溫泉旅宿,除了新啟用的十多家及舊有不到五家的業者拿到新的溫泉標章(水質及水權),將近九成、近百家舊有的溫泉旅宿將面臨被處罰甚至關門歇業的命運。

他表示,這些業者大多數都是因為違建問題而無法取得溫泉標章,「卡」在土地使用分區不符規定而導致違建,例如位於道路用地、河川地上,必須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但問題複雜難解且曠日廢時。

陳伸賢說,市府向交通部觀光局詢問如何執法,中央只回覆「依權責處理」,由於語意模糊,到時候罰不罰?按日或按月連續處罰?各縣市莫衷一是,業者惶惶不安,醞釀漲價「等著罰」,這對泡湯休閒民眾很不公平,民眾反而成了受害者。

將研商標章和建物違建脫鉤可行性

他表示,六月底前將邀集相關單位及溫泉旅宿業者研商,目前傾向參考宜蘭縣的做法,「讓溫泉標章和建築物違建脫鉤」,業者取得溫泉標章且公共安全申報合格,雖然有違建,仍容許業者繼續營業;他強調,市府尚未做出定論,「溫泉標章和建築物違建脫鉤」仍要聽取各界意見。

烏來區知名的「馥蘭朵烏來」度假酒店,雖然獲得國際旅遊認證推薦,卻因涉及占用行水區而違規經營;陳伸賢說,占用行水區已涉及公共危險,政府必須兼顧公平正義的執法立場,先處理業者違法占用,政府不能再視而不見。

烏來溫泉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王文炳表示,要拿到溫泉標章並不容易,烏來約六十家溫泉業者沒有一家拿到,「溫泉標章和建築物違建脫鉤」是最好的方式,多數業者都樂觀其成,讓業者有機會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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