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簽署 我方未開放出版業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12 年前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今天(21日)下午完成簽署。在備受外界關注的印刷出版方面,經濟部表示,協議中僅開放印刷業,完全沒有擴及出版事業;經濟部投審會未來在審核陸方的印刷業投資申請時,也不會允許其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
兩岸兩會21日簽署服務貿易協議,針對有藝文界人士憂慮政府可能開放陸資投資出版業,經濟部長張家祝下午澄清,我方只開放陸資以合資的方式、在股權不過半的限制下投資印刷及其輔助業,沒有包含出版業;陸方也只允許台商在大陸投資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
張家祝解釋,由於出版品的內容涉及思想、宣傳,大陸政府管制嚴格,不可能開放,台商只有透過投資大陸的印刷業,才可能取得書刊准印證。張家祝說:『(原音)大陸對於出版不會開放,出版他對於任何國家都不會開放。他不可能開放出版進來,因為大陸對這一部分管制非常嚴格,所以我們現在談的是印刷業,印刷業你如果去投資大陸的印刷業,事實上他因為印刷很多都跟出版在一起,你今天如果跟出版的印刷業合作的話,他當然自然就有准印證。』
張家祝表示,經濟部投審會未來在審核陸方的印刷業投資申請時,不會允許其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對於申請案的投資項目、投資者身分、股權比例等,投審會也將請文化部會同審查。
本次協議在文化的部分,中國大陸總計對我開放6項,包括台灣方言版本電影片將可在大陸發行放映、台灣圖書進入大陸的通關程序簡化等;我方則開放2項,包括大陸電影片的進口配額由目前10部增加至15部;另外,開放陸資來台以合資、合夥形式設立劇場、音樂廳,但限制持股不得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