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鑫: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余宏輝 先生董事 余麗娜 小姐董事 潘慶豐 先生法人董事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詹文雄 先生(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 陳 俞 先生(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 余麗娜 小姐董事 陳 俞 先生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董事 余麗娜 小姐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2)董事 陳 俞 先生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董事 余麗娜 小姐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B-1707(2)董事 陳 俞 先生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泰然九路海松大廈B-1707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董事 余麗娜 小姐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腦週邊設備之銷售(2)董事 陳 俞 先生紅柿子資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電腦週邊設備之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