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選手教練獎金 體育署研議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1日電)教育部體育署全民運動組副組長呂忠仁今天說,目前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有獎助金,教練只發給獎狀,將在1個月內研議修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何欣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現行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教練獎勵辦法規定,只有選手獎助金,績優教練發給獎狀表揚,沒任何獎助。
她說,體育署應在1個月內儘速修訂辦法,納入教練獎助金。
與會的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說,訓練身心障礙運動選手比一般選手需花更多心力與時間,一般選手有功教練最高可有新台幣300萬元獎金,身心障礙選手教練卻只有獎狀,沒實質鼓勵,體育署應全面檢討,用更多資源與人力,照顧、培訓身心障礙選手與教練。
呂忠仁在會中表示,身心障礙選手教練以前有發獎金,但後來取消,將盡快找相關單位研議修正,並全面檢討制度。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長賴復寰說,好多身心障礙選手教練有工作,還願意出錢出力幫忙訓練;身障選手出國比賽過程艱辛,教練更辛苦,選手獲獎後,教練卻沒獎金,希望能為他們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