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2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4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並經台北市政府102年06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3918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1)原中文名稱「佳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威豪聯合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5318」。3.因應措施: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6月14日接獲變更登記核准函。(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