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方法院日前認為王專吉坦承犯行,願積極籌措財源賠償被害人家屬、有正當職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撫養及重要家庭成員均在台東,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且應於每週二、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東地檢署今天收到法院的裁決書,決定提起抗告。檢方表示,車禍當時,王專吉不可能不知道肇事,但卻未停車察看,給予必要救護,反而駕車逃逸,顯見對於他人生命漠視。
檢方說,王專吉坦承刑責較輕的酒後駕車、過失致死,但是否認刑責較重的肇事逃逸。再者,王專吉目前被停職,行蹤不易掌握,又將面臨很重的民事、刑事責任,提高逃亡可能性,因此有羈押必要。
2兄妹的父母親今天也出面召開記者會,呼籲檢方明察秋毫,一併調查警方是否有過失,還原當時真相。1020619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