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92.公司名稱: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2月至102年5月間與他公司交易之性質,經主管機關認定為資金貸與,因此更正公告資金貸與他人資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資金貸與他人公告申報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