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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標靶藥治乳癌 可延緩化療

中央社/ 2013.06.19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9日電)抑制致癌蛋白mTOR的口服標靶藥,日前獲衛生署核准治療晚期乳癌,醫界估計,每年約500病患適合使用,將可延後採用化療。

台北榮民總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今天指出,「mTOR抑制劑」標靶藥適用於荷爾蒙接受體(ER)陽性、HER2受體陰性的停經後的晚期乳癌病患,以往病患只剩化療一途,紫杉醇、小紅莓等化療藥效雖好,但掉髮、噁心、嘔吐等副作用,常令患者難以適應。

女性荷爾蒙動情素受體(ER)與黃體素受體(PR)、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是乳癌病患必須知道的3個密碼。曾令民說,癌細胞復發、轉移的晚期乳癌病患中,大約5成符合(ER)陽性、HER2受體陰性,適合使用「mTOR抑制劑」用藥條件,參考最新的民國99年衛生署癌症登記報告,一年大約有500人,

曾令民說,患者接受乳癌荷爾蒙療法後,癌細胞另找出路,找到活化Mtor這條路,進而復發或轉移,併用mTOR抑制劑,經研究證實能克服癌細胞對荷爾蒙藥物的抗藥性,等於爭取到抗癌療程延長賽,避不得已才用最後王牌─化療。

不過服用「mTOR抑制劑」治乳癌,尚未獲得健保給付,患者每月約須自費新台幣12萬到14萬元,持續使用至無效為止,使用後可能會發生口腔破皮、皮膚起疹、疲累、貧血、血糖控制不易、非發炎性肺炎等副作用。

藥廠提供衛生署臨床試驗報告顯示,患者合併口服mTOR抑制劑、芳香環(酉每)抑制劑治療(荷爾蒙療法藥物),疾病不惡化的存活期可達11個月,對照之下,單獨服用芳香環(酉每)抑制劑只有4.1個月;至於患者整體存活率,尚無資料。1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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