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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版年金改革 老年生活沒保障

立報/本報訊 2013.06.18 00:00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全教總舉辦的「民間年金國是會議」,18日邁入第二天。桃產總顧問盧其宏指出,年金是確保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但根據內政部最新2009年的問卷顯示,老人平均基本生活費一個月1萬4千餘元,安養照護估計需1萬7千多元,加總則逾3萬1千元。但根據政院版年金改革,即使以最高投保薪資每月43,900元、年資30年來計算,每月只能領到20,413元,老年生活沒有保障。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郭明政質疑台灣年金制度破產的說法,他以準備金存量分析與德國財稅制度等面相提出看法。(圖文/姜林佑)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為期3天的「民間年金國是會議」,下午以「財政改革與年金改革」為主題進行討論。台北大學財政學系名譽教授黃世鑫分析台灣公務人員退休金制度指出,台灣仍有一次給付退休金制度,且只有符合75制或85制的公務人員,才有選擇請領年金的權利,違反社會保險原則。

盧其宏指出,目前政府面對勞保的財務危機,僅以降低給付面對,但確定給付才是勞保制度精神,他認為不僅不能降低給付,還需設定基本保障。他解釋,目前勞保制度以勞工本身的平均投保薪資作為基數,薪資較高領的年金較多,反之則較少。

盧其宏認為,為確保退休勞工晚年生活,應以內政部歷年公布的各地最低生活費的1.5倍,設立勞保年金給付的基本保障。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郭明政則強調,如果沒有赤字,政府不能多收人民一塊錢。如果還有基金,國家不能少給人民一塊錢。

▲台北大學財政系名譽教授黃世鑫(左)、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顧問盧其宏(中)兩人,在18日民間年金國是會議上,分別用函數分析與研究歷史資料的不同角度看待公務人員退休金制度與勞保改革的合理性。(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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