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遠百:代子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發布:就李恆隆連日來於報紙刊登不實廣告並舉行記者會之不法言行,已涉及誹謗、侮辱公署等多項刑事罪名,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對李恆隆進行刑事告訴。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8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82.公司名稱: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就李恆隆先生連日來於報紙刊登不實廣告,並舉行記者會之不法言行,已涉及誹謗、侮辱公署等多項刑事罪名,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對李恆隆進行刑事告訴。另,李恆隆以往擔任太流董事長期間,曾有多次違背太流公司利益之違法行為,嚴重涉及背信罪,本公司亦將一併追究。李恆隆於記者會及廣告中,稱遠東集團增資本公司涉及偽造文書罪名,然高等法院之刑事確定判決(97年度矚上易字第1號)已認定遠東集團增資本公司,並無任何人涉及刑事犯罪。李恆隆之說法,已明顯涉及誹謗相關人士。就李恆隆於記者會及廣告中稱,政府機關如辦理太流公司增資登記,將涉及將偽造文件登在公文書。但最高行政法院的確定判決(102年度判字第270號)已明確指出,政府機關增資登記合法。李恆隆之言論,亦已明顯涉及侮辱公署之犯行。另李恆隆以往擔任本公司董事長期間,不顧本公司利益,自行撤回對經濟部之行政訴訟,且為一己之私,罔顧法令要求、逃避監督,不肯召開董事會、股東會,此等行為已明顯涉及背信罪行。就李恆隆涉及之前述犯行,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對李恆隆提起刑事告訴,以確保權益,懲治不法。6.因應措施:就李恆隆涉及之前述犯行,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對李恆隆提起刑事告訴,以確保權益,懲治不法。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