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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參團注意!觀光局公布最新旅行社停業名單

NOWnews/ 2013.06.18 00:00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暑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自102年2月5日起至102年6月11日止旅行業營運狀況,提供旅遊消費者參考:

(一)受廢止旅行業執照、停業處分者,計8家:環遊(台北市)、聯運(台北市)、訓安(台北市)、尚運(台北市)、金廈快線(台北市)、大同假期(高雄市)、金達(高雄市)、京元國際(高雄市)旅行社

(二)自行申請暫停營業者,計4家:亞旅國際(台北市、經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核准停業1年至103/5/31) 、新景秀(台北市、至103/2/3)、後山常春藤(花蓮市、至103/5/3)、好帥旅行社(台中市、至103/5/15)

(三)解散者,計1家:台日旅行社(台北市,自行解散)

(四)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者,計1家:飛馳旅行社(台北市)

(五)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計2家:伊美(桃園縣)、京元國際(高雄市)旅行社

交通部觀光局提醒旅遊消費者在選擇參加旅行社團體(或個別)旅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應選擇領有該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有關合法旅行社資訊,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觀光相關產業-旅行業」項下查詢;關於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姓名,亦可利用該網站「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稱品保協會)已於該會網站公布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消費者可上網查詢。

2.建議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宜至旅行社之營業處所瞭解該公司營業狀況,並應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約。繳費時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應確認接洽之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如簽約後衍生相關糾紛,消費者得以書面檢附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向品保協會申訴。

3.另國際機票價格之高低會搭配不同之使用及解約退票規定,如特惠機票多伴隨有較嚴格之使用限制,建議旅客於購買機票前充分瞭解相關資訊,多比較後選擇符合自身需求者,以確保自身權益。

觀光局表示,該局將隨時掌握旅行業者營運狀況,適時發布相關訊息,以確保消費者權益。至於消費者如有相關旅遊諮詢,亦可利用觀光

局免付費電話、品保協會免付費申訴專線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求聯繫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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