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學生未帶直笛 師罰陪看A片

中時電子報/林和生/屏東報導 2013.06.18 00:00
竟有這款老師!屏東陳姓男國中生上音樂課時因未帶直笛,遭陳姓男代課老師於課後單獨留在教室要求罰寫課文,不然就要一起看A片,事後還不斷傳簡訊騷擾,陳姓學生母親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老師必需賠償學生一萬元精神撫慰金,學校將代課的陳師停職處分。  陳師否認並解釋說,當天是學生表示直笛遺失,沒有帶來學校才會要求罰寫課文,另擔心傷害其自尊,為此將他獨自留在教室,曾表達願意將直笛借給學生練習,為方便拿直笛相互留電話號碼,根本沒有任何性騷擾行為。  或許早就料到老師會一概否認,陳姓學生拿出兩人互傳幾十封簡訊,還有廿多分鐘對話錄音檔,簡訊內容顯示,學生:「那麼多人沒帶直笛,為何只處罰我?」師:「我有方案要跟你討論,是你自己不要的啊?」學生:「什麼方案?答應和你一起看A片喔?」師:「我要用說的!」  接著學生電話便響起,老師隨即說出:「你要看喔?」「可是,要解決ㄟ」「看好玩而已」,言談間雖然沒有明顯透露心意,但卻處處充滿性暗示意味。  陳姓學生為了套話,一直順著老師話題繞,心理卻覺得噁心,整個談話過程超過廿幾分鐘。  屏東地院承審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為,如果單純借直笛給學生練習,不致於要互傳簡訊數十則或長時間電話對談,而面對學生企圖套話,陳師應該立刻澄清或糾正,他非但沒有,語氣也沒感到驚訝,否則就不會出現如此突兀對話內容。  因此認為此舉確實已達性騷擾意圖,審酌後判決老師必需賠償學生一萬元精神撫慰金,家長更要求老師必須登報道歉,但法官考量公開登報如不公開被害人姓名,無法讓大眾知道道歉對象而達不到效果,考量或許會對學生造成二次傷害,所以認為沒有必要。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