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重申太流董座為徐旭東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李恆隆堅稱他仍是太流董座,並宣布改派太百董座為羅淑蕾。遠東集團委任律師楊政憲說,太流董座是徐旭東、太百董座是黃晴雯。

楊政憲說,依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等各項裁判,太流公司目前合法的董事長為徐旭東,這些裁判包含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1號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非抗字第72號確定裁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965號判決等各級法院裁判。

他表示,李恆隆藉經濟部恢復遠東原始增資登記、審理相關後續變更的空窗期,誆稱自己為太流董事長,招搖撞騙之舉難逃法眼。

遠東集團委任律師江如蓉補充,100年8月間太流、太百相繼召開股東會,推舉徐旭東為太流董座,黃晴雯擔任太百董座,都已送經濟部登記,經濟部只是基於案件訴訟中,所以還在審理。

遠東集團還提出三點聲明重申增資合法,駁斥李恆隆質疑遠東增資被判偽造文書、無效之說;且明天要召開的太流及太百的股東會將照常舉行。

一、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270號確定判決,經濟部應恢復遠東增資太流登記,且無所謂以不實文件進行登記的違法問題。

二、台灣高等法院97年度矚上易第1號刑事確定判決,遠東增資太流公司,並未涉及任何犯罪行為。

三、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非抗字第72號確定裁定,認定遠東集團增資太流公司新台幣40億元合法有效。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