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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漏洞/罰9萬就免牢災 3天78件拒酒測

自由時報/ 2013.06.1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邱俊福、蔡偉祺/台北報導〕酒駕降低標準及加重罰責新法上路至今,已出現七十八件寧繳九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也不願酒測、避免坐牢風險的案例。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或可從血液測出酒精濃度,但警政署官員強調,只有在民眾肇事卻拒絕酒測時,經檢察官指示,警方才能強制抽血檢驗,倘若拒測便強制抽血,有侵犯人權疑慮。

強制抽血檢驗 有侵犯人權疑慮

酒測執法時,警員依規定須告知相關罰責,倘若拒絕酒測,依法開罰九萬元、吊銷駕照三年,並移置保管車輛。民眾喝了多少酒?呼氣酒精濃度會不會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而被移送法辦?通常自己最清楚,因此不少民眾寧可罰錢,也不肯酒測。

警政署統計,累計十三日至十五日三天,全國取締酒駕達九百件,移送六百一十四件。拒絕酒測方面,三天分別有三十一、十六與二十九件,另跟拒測相同的「不依指示接受稽查」,也就是行經路檢點,卻不停車受檢的情況,首日與第三天各一件。

李鴻源︰儘快將執法漏洞補起來

李鴻源昨出席台灣民主基金會十週年慶祝活動前受訪表示,目前看來執法上有些漏洞,將請警政署與交通部、法務部商量,趕快將漏洞補起來,又說警政署正在研擬,現在其實也可以從血液測出酒精濃度。媒體詢問是否可使用酒精鎖(通過酒精檢測才能發動車子)?李鴻源說,這牽涉到汽車製造問題,比較複雜。

罰9萬吊照3年 已是最重罰責

警政署官員表示,執法單位確實發現避測漏洞,但因警方僅是執法單位,修法為交通部權責,所以將與法務部、交通部研議如何防堵漏洞。若拒測便強制抽血,則有侵犯人權疑慮。

交通部簡任技正林福山回應說,拒絕酒駕行政罰最高九萬元、再加吊照三年,已是最重的處罰,現在拒測民眾主要是擔心面臨刑事責任,這部分要靠刑事偵辦手段來突破,交通部會配合警政署、法務部研議。

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表示,除非透過修法改變,民眾目前確實有拒絕酒測的權利。新法在沒有肇事狀況下,拒絕酒測的罰責,其實已算是重罰,且警察查酒測是手段,目的在於保護人民,這些重罰應已讓酒駕民眾受到教訓,以及產生嚇阻效果。

學者︰刑法是最後手段 應從教育著手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許華孚也說:「刑法是最後手段,一味威嚇,更非長久之道。」他認為,應從改變喝酒文化、習慣等根本教育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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