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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酒駕同車罰一萬 中市惹議

自由時報/ 2013.06.1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邱俊福/綜合報導〕中央酒駕新法上路才三天,台中市政府昨日提出更嚴格的酒駕自治條例草案,包括罰鍰加倍、與酒駕者同車者也要罰一萬元,引發兩極討論。

酒駕罰鍰加倍 比中央還嚴

「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本週送台中市議會審查,條文強調「罰鍰加倍」和「同車連坐」兩項嚴罰。其中,酒駕者一旦超過○.一五毫克,中央罰鍰機車騎士一萬五千元、汽車駕駛一萬九千五百元,但是台中市的處罰卻比中央多一倍,即:酒駕機車罰鍰變三萬元,汽車駕駛人則罰三萬九千元。

而且除了酒駕當事人必須付出高於中央一倍的罰鍰外,搭乘酒駕者車輛的成年人,也要被處一萬元罰鍰。

由於中央罰鍰上限為九萬元,地方自治條例不能超過上限,各項罰鍰超過九萬元,即以最高九萬元處罰。

特種行業未設告示牌 要罰

另外,中市視聽歌唱、舞場、酒家等特種行業或其他經交通局公告的特定行業,應設置代客叫車告示牌,違者處一萬元罰鍰。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明知卻未阻止酒駕,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相關規定裁罰外,並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舉日本為例表示,日本最早推出酒駕「連坐制」,懲罰酒駕同車者,的確能發揮嚇阻酒駕的效果,日本能,台灣為何不能?只要自治條例通過,不論車輛駕駛人籍貫是台中或外縣市,只要在台中酒駕,就要照中市的規定。

台灣取締酒駕及相關罰則都比各國嚴厲,但是嚇阻成效不夠鮮明,去年取締十二萬人,移送五萬人,但酒駕死亡人數仍高達三百七十六人,台中市去年就有四十七人,排名全台第二。

去年酒駕死亡數 台中第二

酒駕新法十三日凌晨上路,酒測值超過○.一五毫克就開罰,罰金從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不等,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就面臨最高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廿萬元罰款。雖然警方隨即在全台大執法,但是違規民眾仍多,前兩天下來共取締了六百一十八件違規事件。

台中一名計程車司機表示,政府大力取締酒駕,確實有助計程車業績。也有酒促小姐說,這兩天政府大力取締酒駕,業績至少掉三成,顯示重罰確實生效。

不過,跟酒駕者同車就要罰一萬元,昨天也引發不同反應,有人大罵侵犯人權,也有人說,市府訂這種罰則,會不會淪為「譁眾取寵」?

民進黨議員楊典忠昨表示,他基本上肯定台中市府想要阻止酒駕的用心,但是條文內容涉及「同車成年人」、借車給喝酒開車的「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以及賣酒卻不勸阻開車的「特種行業業者」等對「非酒駕行為人」的處罰,各種情境行為的認定非常複雜,恐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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