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今天指出,33歲的大陸溫姓女子,昨天下午從武漢搭機來台,抵達桃園機場接受面談,經指紋電腦比對結果未發現與移民署資料庫相同者,溫女初步通過了首度以與台灣配偶結婚名義申請來台的指紋及影像比對。
但移民官對於電腦比對結果,又看了螢幕上指紋影像畫面,發現到怪異的10枚指紋,經由偵辦經驗豐富的同事協助調查,並再度查證溫女真實身分,同時間,再以活體指紋機測試指紋。
經檢視溫女10根手指的指頭,呈現白紅顏色不均勻的膚色,且指紋也都不飽滿勻稱,明顯為受傷後復原的痕跡,確認溫女已不是申請案的溫女。但因活體指紋機指紋遭到變造而干擾比對結果,沒有明確證據,溫女仍堅不吐實。
最後,經由刑事警察局將移民署指紋檔案資料備份,由於刑事警察局適時協助,利用專門對付罪犯的AFIS(自動化指紋辨識系統),確認溫女的身分,但她經過割雙眼皮、隆鼻及紋唇形等變臉手術,仍不承認犯行。
移民署最後經由「人臉辨識」中耳朵、眼距、下巴等確認身分後,溫女面對移民官窮追不捨的辦案,終於坦承後放聲大哭。
經查溫女民國94年間曾以另1溫姓女子的名字結婚來台,因逾期停留及行蹤不明於民國100年間遭遣返出境;這次為來台與丈夫團聚,在大陸福建福州市私人診所,以人民幣6000元的代價,進行10根手指頭破壞皮下組織、指紋植皮再行縫合手術,但仍遭移民官識破,而將她遣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