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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區段徵收 浮洲地區住戶聚集議會陳情

台灣好新聞/ 2013.06.15 00:00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今天是定期會最後一天市政總質詢,議員李婉鈺在質詢前率領大批民眾聚集在議會門口陳情。住戶對於浮洲地區都市計畫即將啟動的區段徵收程序不滿,強調他們擁有土地所有權,卻因為市府刻意阻擋,導致建物的合法化至今仍遙遙無期,也因此才被市府規劃進都市計畫中的區段徵收區,造成他們只能被迫遠離家園,且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痛批市府強奪民產,要市長朱立倫給個交代。

李婉鈺表示,這些住戶都是過去從南部北上打拼賺辛苦錢的市井小民,過去由於經濟情況不佳、購地不易,浮洲地區湳仔溝周邊的土地又乏人問津,他們就落腳在該處安身立命,當時尚未持有土地所有權;然而後來國產局開始釋出土地,他們在經濟較寬裕的情況下,也陸陸續續向國產局購得所在土地的所有權,卻因為遭政府以法規不合為由阻擋,而始終無法取得房屋合法證明。

李婉鈺指出,市府用來阻擋居民房屋合法化的理由,是因為該區在民國57年到81年間,被劃定為淡水河流域行水區,因此遭到禁限建的限制,而在民國91年時,市府針對浮洲地區發布都市計畫,同樣也有禁限建的規定,然而市府判定房屋是否合法存在的時間點,卻不是以91年都市計畫發佈為準,而是以57年被劃定為淡水河行水區為準,而該區在民國81年就已經被剔除在行水區之外,市府的做法顯然是刻意阻擋,要讓該區的建物處於不合法狀態,以利於區段徵收的進行。

李婉鈺表示,市府要求這些住戶,除非能夠提出建物在民國57年以前就已經存在的證明,且從57年至今都不曾經過新建、整修,才可能被認定為合法建物,否則就視為程序違建,而這也形成該地區居民「有土地所有權,建物卻不合法」的矛盾狀態,李婉鈺質問,如果這些居民早知道建物不能合法化,當初怎麼可能願意花錢購得土地?市政府的要求根本就是刻意刁難,用意只是為了迫使該區居民參與區段徵收,讓市庫獲利以平衡財政,非常不可取。因此,李婉鈺與陳情住戶代表,要求市長朱立倫必須對此給個合理的交代,否則不排除有更激烈的抗議行動。

針對浮洲地區大觀路1段28巷及29巷一帶的居民為爭取權益,到新北市議會陳情。市長朱立倫強調,依行政院函釋規定,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是以「區段徵收」作為開發方式。鑒於浮洲地區遲未辦理開發,所以為了地主的權益著想,應該是加快開發腳步,才是積極推動地方發展的共識。

朱立倫指出,板橋浮洲地區的開放方式,是比照全國一致的作法。而對於自救會訴求區段徵收分回面積較少議題,市長指應著眼於整體開發後之效益,並對於無法與鄰居共鄰之議題,可透過「合併分配」方式滿足地主需求。如再拖延開發時程,將對地主和大家都不利。同時,再發展區基準容積率較低的情形,因再發展區並未負擔公共設施,基於公平考量,理應與區段徵收區有所區隔。

城鄉局表示,「板橋浮洲地區都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目前已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預計在102年7月補辦公開展覽。期望透過整體開發,早日改善浮洲地區環境品質,讓面積達278.5公頃的板橋浮洲地區,可以早日一改老舊市區的樣貌,搖身一變成為板橋區的次核心生活圈,讓生活環境與品質能更長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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