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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成本及配息 應客觀評估

中央社/ 2013.06.14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4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提醒,申購基金前應瞭解基本資訊,如基金投資成本、配息來源等,才能在客觀評估後選擇適合的投資標的,確保自身投資權益。

基金的投資成本通常包括2大類,為交易時投資人須自行額外負擔的成本,包括申購手續費、銀行信託管理費,轉換基金時收取的轉換手續費、贖回時的贖回費,或為保護長期投資人權益所收取的短線交易費及反稀釋費用等。

其次是直接反映在基金淨值上的隱含費用基金經理費,包含行政或維護費、分銷費用,以及基金資產保管機構所收取的保管費等。

投資人申購配息基金時,應注意配息率並非報酬率,勿受基金的高配息率吸引,並瞭解該等基金配息是否可能來自本金。基金若於配息來源可能涉及本金,依金管會要求必須在基金名稱後方清楚揭示警語,提醒投資人於申購時考量。

金管會表示,已責成投信投顧公會編製重點摘錄的範本,投信基金為簡式公開說明書;若為境外基金,則為投資人須知的基金專屬資訊,篇幅不超過4頁。

金管會官員表示,境外基金的資訊分2種,一種為投資人須知包含基金的基本資料、投資策略、標的以及風險,另一種為一般資訊,同系列或同種基金都通用。

官員表示,國內的簡式公開說明書內容,也與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的投資專屬資訊揭露項目內容趨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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