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42.公司名稱: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6月14日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管理股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價證券業務相關規定辦理 2.本公司於102年6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管 理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