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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史 少見女性死囚

中央社/ 2013.06.13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林長順台北13日電)「驚世媳婦」林于如殺夫案,今天被判死刑定讞,是民國70年以來第4名被判死刑定讞的女性被告。其他3人已槍決完畢。

經營臭豆腐製作、批發的林于如,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林于如死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

法界人士說,台灣司法史上,女性死囚並不多見,林于如是23年來首件女性被告被判死刑確定的案例,過去30幾年間,最高法院僅判過3名女被告死刑,分別為70年的朱瑞真案、78年的陳高連葉及79年的楊麗華案。

民國69年間,已婚的朱瑞真與機車行郭姓技工發生姦情,朱女丈夫劉姓男子發現後對她嚴加監管,並告訴朱女的父兄。朱瑞真與郭男共謀殺夫,原本打算用老鼠藥毒死劉男,後來藥房老闆告知人吃後要兩天才死,兩人作罷。

劉男於69年8月間,為了切斷朱、郭姦情而搬家。朱瑞真與郭男約會不便,8月18日晚間持三角鐵板重擊劉男頭部後,將他從4樓屋頂平台拋下,製造墜樓假象。最高法院70年間判決兩人死刑定讞,同年執行槍決。

陳高連葉於63年間因患子宮瘤切除子宮,無法生育,進而嫉妒鄰居親友享有美滿家庭生活,74年10月間,因為看到友人用氰酸鉀毒魚,到屏東縣枋寮鄉一家西藥房購買7包工業用白色塊狀氰酸鉀,並另外購置藥用膠囊,把氰酸鉀研成粉末,裝入膠囊內,伺機毒殺熟識孩童。

74年10月到75年9月間,陳高連葉連續將沾有氰化物的糖果或注射氰化物溶液的鋁箔包飲料,拿給親友或鄰居的9名孩童。其中7名孩童死亡、2名急救得宜未死,一度造成枋寮地區恐慌。最高法院於78年6月間判處陳高連葉死刑定讞,同年7月執行槍決。

楊麗華因積欠李姓女子鉅額債務,無法償還,民國78年間買安眠藥磨碎加到飲料內,在李女住處騙被害人喝下後殺害。最高法院於79年間判決定讞,同年間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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