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上路取締嚴罰則重 國防部籲官兵勿以身試法
軍聞社/
13 年前
(軍聞社記者劉育然臺北十三日電)為響應社會共眾期待,政府已完成修正酒駕標準及加重罰則修法,並自今日生效,只要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將面臨依法送辦;官兵因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刑度將加重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軍官兵切勿以身試法,確維軍譽。 依據新公布的酒駕新法,取締標準更嚴、罰則更重,凡呼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即可開罰新臺幣一萬五至九萬元整;逾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以體重六十公斤者為例,僅飲用三罐啤酒就可能被移送法辦,國軍官兵不可不慎。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取締酒駕違規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酒駕死亡人數減少五十一人,整體酒駕死亡人數雖呈現下降趨勢,但酒駕憾事仍層出不窮,且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重大案件,不僅震驚社會,更造成無數家庭破碎。 其中,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明定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下修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且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酒駕肇事致死或致重傷者,處罰刑度亦配合加重,前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後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交通部同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一十四條條文」,降低酒駕標準為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以提高警惕效果,杜絕酒駕行為。 國防部籲請國軍官兵重視法令,切勿以身試法,並落實行車安全教育,持續宣導防制酒駕規定,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習慣,進而維護部隊榮譽,確保部隊戰力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