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罰款。

鉅亨網/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13 年前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2年4月24日董事會通過盈餘分派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4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