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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捷:更正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新增股款代收機構、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及繳款期間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3 00:00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130,000元,發行普通股8,91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4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17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智捷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無線電發射機、工業、科學、醫療用輻射性電機、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限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無線電發射機、工業、科學、醫療用輻射性電機、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8號5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4年2月23日,第12次修正於民國102年5月31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至十人,監察人三至四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91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892,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8,02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0,13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80,013,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6月11日至102年6月17日。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6月13日至102年6月17日。(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6月19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 102年6月17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 102年6月20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6月21日。(十四)主辦承銷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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