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以來,即將屆滿8年。勞動局表示,全國10人以上事業單位尚約9000家未開設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近期已訂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專案檢查計畫」,要求全國勞動檢查機構配合執行,先輔導後勞檢。
勞動局表示,事業單位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前,須向公司登記地主管機關(如在台北市,為台北市勞動局)申請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主管機關核准後,通知台灣銀行信託部辦理開戶,待收到存款單,即可開始提撥。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表示,將於今年7月至11月針對台北市僱用勞工人數10人以上未開戶事業單位擴大勞檢。
但考量部分業者仍不知未提撥舊制勞退金是違法的,勞檢處表示,將訂於6月25日及26日兩天上下午,舉辦4場次宣導會,輔導協助業者儘早辦理開戶,以免受罰。
勞動局長陳業鑫呼籲,尚未開設專戶的事業單位應儘快開戶,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拒不辦理者,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月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