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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推反避稅條款 藍憂出走潮

中時電子報/唐筱恬、鄭閔聲/台北報導 2013.06.13 00:00
原應於五月三讀闖關通過的「反避稅條款」,因藍營立委認為有爭議而擋下交付協商,民進黨團這次再度納入臨時會優先法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嗆聲,「看國民黨敢不敢向財團壓力說不」;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對大方向贊成,但恐讓台商「全數中鏢」,不急著過關。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認為,當初財委會是因為可向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追稅的因素,而無異議通過。結果發現,如果是經建會鼓勵回流的台商如康師傅,也要被課稅,將有很多台商不願意回台創造就業機會;但如果公司在台灣,到海外擴張據點如八十五度C,應該就要負納稅義務,呼籲若不把條文修正清楚,將成「證所稅翻版」。

據指出,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拜會賴士葆時表示,先簽定《兩岸租稅協議》,再來通過《所得稅法》的「反避稅條款」,可避免台商遭雙重課稅。國民黨團也認為,該法雖由財政部主動提出,但民國一○四年才生效,藍營臨時會並不會急著推動該法案過關。

立法院財委會今年四月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四十四條之四,新增「反避稅條款」,若企業實際在台灣,但在「租稅天堂」如開曼群島等設立境外公司,財政部就視為我國企業,仍須繳交營所稅十七%,該法自二○一五年開始實施。不過該法被國民黨團以「恐引發台商出走潮」為由,擋下交付朝野協商。

立法院今將舉行臨時會,為防範企業利用海外子公司及海外紙上公司避稅的「反避稅條款」將成為朝野新一波攻防焦點。

賴士葆表示,贊同「反避稅」修法這個大方向,台灣企業在租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避稅,應該要設法課稅;但另一方面,所有在大陸成立公司的「台商」將全數中鏢,或是分別被大陸、台灣雙重課稅,這部分還要再討論。

對於藍營立委擔心追繳海外營業所得稅將使「台商出走」,柯建銘駁斥這項說法完全扭曲事實,因為中小企業若為規避國內營所稅將總公司移往中國,仍須依中國稅制納稅,比起根留台灣其實更不划算,這項修法針對的其實是每年動輒獲利百億,卻以作帳方式移轉獲利的大型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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