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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意義重於歷史時間─雲林縣長蘇治芬支持最年輕的古蹟「雲旭樓」活化利用

大成報/ 2013.06.12 00:00

(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

雲林縣定「最年輕」的古蹟古蹟─位於國立雲科大校園內、芳齡僅五十五歲的原雲林國中舊校舍「雲旭樓」,是民國五十七年政府推行「九年義務教育」的見證─「文化意義重於歷史時間」,因此不僅在20餘年前徵收土地籌建國立雲林技學院( 國立雲科大前身 )時被保存下來,且被縣府及雲科大等縣政、文化、學術單位列入研究、修復、再利用等全套的規劃。縣府及雲科大並於昨(11)日舉行「雲旭樓修復再利用規劃方案報告」,會中,親臨座談會的蘇治芬更帶來令人振奮的訊息:「雲旭樓活化再利用,所需經費三百多萬,縣府將先行籌辦」。

縣府文化處與雲科大文資所,十一日發表「雲旭樓修復再利用規劃方案報告」,縣長蘇治芬親自參與座談。蘇治芬強調,百分百支持雲旭樓活化再利用,所需經費三百多萬,縣府將先行籌辦。位雲林科技大學內前雲林國中校舍雲旭樓,雖然建築年代至今未滿五十年,因其九年義務教育的歷史意涵及承載當地居民、雲林國中老校友、雲林技術學院、科大師生的共同記憶,雲林縣認定為縣定古蹟,避免被拆除的命運,但古蹟活化再利用,則成了目前需面對的難題。

國立雲科大文資所「雲旭樓修復再利用規劃方案報告」指出,雲旭樓歷經多次地震,必須徹底檢查建築物的結構,初期規劃與安全鑑定經費,需330萬至350萬,經費來源將向教育部、文化部等單位爭取;縣府文化處已向文化部申請調查研究計劃補助,縣長蘇治芬強調,百分百支持雲旭樓活化再利用,所需經費縣府將先行籌辦,希望在此設立社區大學,社區大學能以此為家,讓古蹟與當地居民做密切的連結。

文資所老師林明美表示,民國57年政府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在斗六市郊今大學路旁設立雲林國中,占地約2公頃,由於地處漥地,動用國軍弟兄、台糖小火運土、斗六市民,把2公頃的校地填高二公尺,承載眾多人的記憶;雲科大文資所所長李謁政則指出,雲旭樓的保存,不只保存現在,而且保存未來,讓九年國教的精神,能一直延續下去。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在99年8月公告雲旭樓為縣定古蹟,其歷史象徵意義極具指標性,指定雲旭樓為古蹟不僅促成斗六市民眾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的積極參與,同時也凝聚起雲林縣民對於「文化公民權」意識的抬頭。縣文化處今年積極與雲科大文資所合作,推動一系列活動,徵集老照片、舉辦「雲旭樓修復再利用規劃方案報告」研討會,確定未來發展與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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