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屋主 口水破12年懸案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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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賊星該敗,留在犯罪現場的口水,成了犯罪鐵證!

竊盜慣犯王復興,12年前闖空門時性侵女屋主,還在被害人手臂上狠咬1口,留下口水DNA,但警方遍查無進展;2年前王男再犯2件竊案,警方比對口水跡證吻合,懸案因此偵破,高等法院昨依侵入住宅性侵等罪判王11年徒刑,可上訴,竊盜部份判5月徒刑定讞。

現年41歲的王復興,有多項竊盜前科,90年間某日凌晨5時,他到北市承德路四段一處民宅行竊,先偷皮包內財物,當看到女屋主獨自一人睡覺,竟起色心,先以被單蒙住被害人頭部,再以皮尺將她反綁,她驚嚇大叫,王男威脅說「若不聽話,將『先姦後殺』」。

王男接著以手指對她性侵得逞,過程中,還在她的手臂上狠咬1口,留下暗紅咬痕後逃離。警方在被害女子的手臂上採集到王男的口水DNA,也循線追查,因苦無比對資料,案情始終無具體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