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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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742,628,814元,扣除庫藏股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3.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6/275.最後過戶日:102/06/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58.除權(息)基準日:102/07/059.其他應敘明事項:(1)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2年06月3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02年06月28日下午四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或郵寄過戶者以102年06月30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為憑,俾享受配息權利。(2)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102年07月1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以支票或匯款方式代為發放,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