驊訊: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鄭期成:董事(2)陸耀中:董事(3)陳進興:法人董事代表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為開拓市場機會及促進業績成長,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業務範圍內行為之必要。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進興:法人董事代表人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法人董事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七道深圳市數字技術園A3棟3樓B區(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沈滸路45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瑞昱半導體(深圳)有限公司:技術諮詢與服務(2)瑞晟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積體電路產品銷售及設計及技術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