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狼專挑流鶯洗劫4度得逞 開庭前還犯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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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專挑流鶯下手,不但性侵對方還趁機洗劫,至少4度以性交易為幌子犯案。更可惡的是,他竟然還在打官司、案件未定讞之前,竟然又犯下2起性侵和洗劫流鶯的案件。法院認定他專挑弱勢族群下手,不但是累犯且其行為已明顯藐視法律,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5年徒刑定讞。

《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專挑流鶯下手性侵洗劫的33歲江姓男子,她在2010年5月至8月間,4度在新竹地區以性交易為由,抓準流鶯不敢報案聲張的心理,對流鶯性侵和洗劫得逞。有流鶯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江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但法院審酌江男受傷不良於行,並未聲請羈押,不料他竟然還繼續犯案。

新竹地院審理期間,江男又故技重施,對2名流鶯性侵洗劫得逞。其中,他威脅一名被害人時,對方一度因為恐懼而氣喘發作,被害人記下江男身上有刺青且跛腳的特徵向警方報案,警方順利將他逮捕後,被害人甚至痛罵他「辛苦皮肉錢你也搶!」江男辯稱都是性交易,但法院不採信,最高法院認為他的行徑囂張,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5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