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民法的律師張立業以局外人身分指出,王文洋取得遺產管理人身分,主要能擁有兩大權力,一是追查確認王永慶在香港究竟擁有多少資產,二是確認之後如何分割。
在追查資產方面,張立業說,王文洋雖然原本就可以靠著繼承人之一的身分進行追查,但有了管理人身分後,更能名正言順,追查起來更方便了。
有助釐清未曝光遺產 但無處分權
他說,若從王永慶過世後到王文洋接管前,香港資產如有被不當挪用甚或掏空的情形,王文洋即可以遺產管理人身分,代表其他所有繼承人向侵占者、挪用者提告追討,即使是資產被轉往海外,也能跨海追償。
更重要的是,可以從這兩家公司的金流往來,追出其餘可能散布全球各地的未曝光遺產,這對一直被摒除於台塑集團之外的王文洋相當有利,也至為關鍵。
張立業指出,追查釐清資產列出遺產清單後,終歸要依香港當地的民法來進行遺產分割、分配,其他繼承人若對分配表不服,可在香港興訟異議。
張說,遺產管理人的權力雖比其他繼承人大,但仍有其限制,不至於胡作非為,王文洋只獲授權管理、調查遺產,但無權私自處分,不能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而私自處分掉資產,例如一棟樓房,王文洋僅有權出租,無權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