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6/092.公司名稱:神去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該公司經10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及健全財務結構,同意辦理減資NT140,000,010元,以彌補虧損,即減少普通股14,000,001股,減資比例約93.33%,以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即每仟股約銷除933股,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150,000,0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1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股份為1,000,000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基準日為10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