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02.公司名稱:磐亞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年5月財務狀況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6.因應措施:每月評價調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及約當現金:152,747仟元。二.有價證券持有成本:3,737,822仟元。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持有成本2,246,319仟元,評價調整為281,739仟元。2.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持有成本243,791仟元。3.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成本1,247,712仟元。4.質押變動情形:無三.長期借款餘額:1,020,000仟元。四.短期借款餘額:1,43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