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保險業投資長照 立委批「有錢才有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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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長照服務商業化,將變成『有錢的有照顧,沒錢回家吃自己』」。台聯立委許忠信、林世嘉今(10)日與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開放保險業等營利事業投資長照產業,無法兼顧照顧弱勢與服務品質,且有違反保險法之虞,政府應先建立公共化、社福化的保險制度與社區化的照護機構,否則只會形成犧牲弱勢的「商業長照保險」制度。

許忠信、林世嘉與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金管會、財政部、衛生署等單位都認為應開放民間參與經營長照產業,減少政府財政負擔。但若開放保險業等營利事業投入長照產業,會擠壓原已存在的國內法人、政府長照機構,恐破壞服務品質。

林世嘉說,長照服務屬於人力密集、低利潤產業,與營利機構追求獲利之目標並不相同,將長照導入市場的結果,會使業者藉由剝削員工來壓低薪資,並提高服務定價來獲取高額的利潤。保險業投資經營長期照護機構只會將保險業置於跨業經營的巨大風險之中,並且惡化階級不平等。

她表示,目前全台長照病床供過於求,本就不需修法提高營利機構投資額度、允許經營安養或照護中心。目前應先把資源引入公共長照體系、進一步建立公共化、社區化、在地化的長照服務,否則只會發生「有錢人有照護、窮人就回家吃自己」的情況。

許忠信說,保險業收取保戶所繳保費,匯聚巨額的資金,用以準備保戶不時之需,財務狀況或是清償能力一旦有所損害,受影響最深的正是保戶大眾。因此保險資金運用應嚴謹規範,才可避免發生金融業的傳染與系統風險,保險公司應該專業經營,不該心有旁騖。

許忠信也指出,金管會亦打算推出新型長照保險商品,未來保險給付不一定要現金給付,而是給付居家及社區服務為主。但於現行保險法第55條規定,保險人於保險事故發生時,所應負責任限定為現金給付,若非由金錢給付,則違反規定。金管會以新型保險「商品型式」推出,監督上將出現困難,造成老人權益受損。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指出,政府不斷用外來資金投入長期照護,一旦外資抽離,屆時政府要如何顧及原先受照護的老人權益?她批評政府甚至想找中國資金投資台灣照護機構的想法,到時候難保要「看中國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