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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驗出含皂黃大黃豆干 北市府檢驗試劑免費送

欣傳媒/丁彥伶/台北報導 2013.06.10 00:00

豆干是很多國人愛吃的配菜,端午節在許多粽子中更是不可少的配餡,但是之前臺北市衛生局檢測到有業者用工業用的低價染料皂黃,假充食用色素,今年五月起的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計畫,在11件不符規定的豆干中,仍發現有1件皂黃檢測為陽性,其他則是漂白劑或防腐劑過量。

這次豆干的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及色素等項目,第一波共計抽驗32件,檢驗結果11件不符規定,在士林區社子市場豆製品攤商的散裝「大黃豆干」被檢出皂黃陽性,豆干來源是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6段14號3樓的高○章。

產品不符規定分析,在4件豆干產品中有3件不符規定,分別為1件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1件檢出過氧化氫殘留、1件苯甲酸超量且殘留過氧化氫,不合格率75%。9件豆干絲產品中,6件檢出過氧化氫殘留,不合格率66.7%。15件豆腐產品中,有2件違規添加苯甲酸,不合格率為13.3%。而4件豆皮、豆皮卷、素雞產品,均符合規定。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2件來源為本市,1件為外縣市,7件提不出進貨證明來源待查,其中1件大黃豆干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之業者,因提不出進貨證明,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處分新臺幣3萬元罰鍰,並主動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至於苯甲酸、過氧化氫等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產品,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到15萬元罰鍰,而針對違規添加工業色素皂黃的產品,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3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6到600萬元罰鍰。

皂黃是工業用色素,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皂黃只要含有0.5公克就可能致毒,引起腹瀉嘔吐,長期食用可能引起肝臟細胞的損害,是絕對不能添加於食品的。而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都溶於水,建議若對買回的豆製品有質疑,只要在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讓防腐劑、過氧化氫釋出,並倒掉浸泡水,多加沖洗,在烹煮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都可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

而有鑑於歷年檢驗豆乾類產品,常有過氧化氫,即俗稱雙氧水殘留,甚至在大黃豆干檢出工業用色素的違規情形,因此,臺北市衛生局檢驗室特別配製1000份「過氧化氫」及「皂黃」DIY快速篩檢試劑,供臺北市市民免費索取。

檢驗室主任許朝凱也親自示範使用試劑的方式,兩種試劑分另可供民眾自行在家篩檢豆製品、火鍋料、丸類等殘留過氧化氫,色澤較鮮黃的大黃豆干及鹹魚,則可檢驗皂黃。過氧化氫試劑滴在食品上,會呈現黃褐色,皂黃試劑滴在食品上,若呈現紫紅色,則表示陽性反應,有過氧化氫及皂黃殘留的問題。

「雙氧、皂黃」DIY雙試劑1000份,將於今(10)日11日連續二天,在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衛生局檢驗室,及臺北市政府一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發送,供臺北市市民免費索取,每人限領1份,發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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