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疏漏 政院今提覆議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院覆議。休會期間,立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昨表示,以目前社會氛圍,唯有政院提覆議案,才能讓《會計法》修法「恢復原狀」,解決社會爭議。因此,黨團將一致支持政院的覆議案,「在這個氛圍下,立法院會不同意嗎?覆議案一定要處理!」
林鴻池並說,臨時會期間確定將不再處理《會計法》修法問題,盼先讓社會各界沉澱後,屆時再討論要不要修法?如何修?一切都等到下會期開議後再說。
回到原點 臨時會不修法
民進黨團昨也重申,將依黨主席蘇貞昌裁示,全力支持政院覆議案,盼讓《會計法》爭議回到原點、儘早落幕。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社會需要一段時間冷靜,才能理性、通盤地討論怎樣的修法,才能解決問題又符合社會期待,因此目前不會考慮在臨時會中重提修法。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也說,政院提覆議是「正確的決定」,盼立院能加速處理。他並強調,立院在覆議案提出後7日內自行集會,這是《憲法》規定的「憲政義務」,但處理方式,朝野協商和談話會時都還可以再討論。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不管是立院提復議或政院提覆議,只要能安撫社會不安情緒、解決爭議,黨團都不會反對,未來也不會主動提修法,將等到社會情緒沉澱後,再決定要如何處理。
對朝野黨團一面倒地支持政院覆議案,立院是否還有集會必要?屆時院會如何處理?立法院議事處長高明秋昨受訪表示,一切仍要看今朝野協商討論的結果而定。
但他不諱言指出,過去曾發生過類似案例,即立院以前在處理漢翔航空設置條例的覆議案時,最後因集會人數不足流會,逾期無法議決後,原決議就自動失效、不予維持。